关于报送2015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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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5/6/6 11:23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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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院部、各部门:
根据连云港市档案局《关于报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》(连档职称[2015]1号)文件精神,2015年档案专业高、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已经开始报送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2015年申报档案专业高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,按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《江苏省档案专业馆员、副研究馆员、研究馆员资格条件》(苏职称[2009]26号)实行。
2.《江苏省档案专业馆员、副研究馆员、研究馆员资格条件》(苏职称〔2009〕26号)和连档职称[2015]1号文件,请查看校人事处网站—职称工作栏目,或者登陆“江苏档案信息网”(网址为dajs.gov.cn)查询。
3.请有关单位按照相关程序认真组织申报,并将推荐意见及申报材料于2015年6月23日前交人事处415办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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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2015年6月16日